代辦公司錯誤解讀消債條例 司法院呼籲卡債族當心 列印 E-mail
2008/03/27, 週四

下個月將正式上路的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,給了卡債族不少希望,不過,還是有卡債族對於消債條例的內容並不瞭解,司法院因此定期舉行記者會,希望透過媒體向社會大眾說明。根據消債條例規定,債權人中如果有金融機構,民眾要聲請更生或清算的話一定要與銀行前置協商。對於一度傳出銀行公會拒絕民眾委任律師代為前置協商,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表示,司法院特別找銀行公會協調,後來銀行公會同意讓民眾委任律師參與協商。不過,司法院也表示,縱使債務人有委任代理人協助,最好在協商的場合還是要親自出席。

由於消債條例內容又多又雜,不少代辦公司看準卡債族無所適從,因此大打廣告吸引卡債族上門,日前司法院就發現有代辦業者在平面媒體花了數百萬,刊登全版廣告,並設計許多Q&A,表面上好像消債條例上路後,他們就能替卡債族解決一切債務,不過,司法院認為,廣告中宣稱卡債族聲請更生只要還兩成債務就能免責,還鼓勵現在拼命刷卡,到時候更生就能一筆勾消,這些觀念都是嚴重誤導民眾,司法院也擔心,如果卡債族誤信找上他們,法院不但不會裁定免責,民眾甚至可能因為隱匿財務、吃上官司。

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長林永頌也呼籲,卡債族已經成為詐騙集團或代辦公司的眼中肥羊,千萬要當心。林永頌也建議想聲請更生或清算的卡債族,不妨先打電話向法扶會尋求協助。

為了方便想要聲請更生或清算的民眾,司法院表示,已經設計各式表格,民眾只要依照表格逐一填寫就可以,要是聲請人不放心,可以找律師或是直接到法院訴訟輔導科請專人協助,否則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,卡債族如果誤信代辦公司的說法,債務不但無法一筆勾銷,還可能造成反效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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