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工商時報 ]司法院草擬債務處理法 擔保品優先權去除 列印 E-mail
2007/10/01, 週一

司法院草擬債務處理法 擔保品優先權去除 銀行公會:中小企業遭殃


  金管會鼓勵銀行放款給中小企業,司法院正在草擬的債務處理法草案(原破產法),傾向將銀行的有擔保物優先權排除,引發金融業者反彈。為此,銀行公會採取「讓老外說說話」的作法,彙整美、德處理經驗,及對產業、金融的可能衝擊,該案十月底理監事會可順利通過,此公會版說帖,重點放在中小企業將因此受到的衝擊,直接與司法院溝通。

  

  司法院在債務處理法草案第二○九條,為了法人事業更生,能取得新融資、讓與營業或變賣財產,因此,增設聲請消減銀行在擔保物權或優先權。但銀行業者強調,該條例不僅與政策背道而馳,且直接朝「中小企業」腦門扣上最後一槍。因此一旦條文施行,一定會影響銀行往後借貸條件,甚至對部分客戶不再放款。

 
< 前一個   下一個 >